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1-09-03 16:08 阅读(?)评论(0)
     请本学期申请营养午餐和教育资助的学生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学发部审核(教学楼A楼1楼第一间办公室),申请表必须用黑色水笔填写,户口簿请及时更新,截至时间9月28号。

        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本区学生资助工作,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教育资助及学生免费营养午餐工作事项发给你们,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资助宣传工作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04号)文件精神,做好广泛宣传工作,让每一位学生及家长了解教育资助政策。特别是“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信息查询-重点保障人群情况查询”出的学生一定要宣传到位,并要做好宣传记录。对于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资助要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

二、学生资助对象、内容:

(一)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

户口类型

政策对应

资助内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特困供养学生

烈士子女

孤儿

残疾学生

困境儿童

全国

全国

全国

全国

全国

全国

上海市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04号)

 

午餐费、课外教育活动费、校服费

校车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低收入家庭学生

上海市

午餐费、课外教育活动费

(二)免费营养午餐

资助对象

户口类型

政策对应

资助内容

农村家庭学生

实施对象界定标准参见(相关文件:关于免费营养午餐实施对象的解释说明)。

上海市

《上海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沪教委财【2012123号)

 

午餐费

※既符合“教育资助”,又符合“免费营养午餐”的学生,一律在“教育资助”中享受,不能重复享受。

三、学生资助标准:

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资助标准

午餐费

据实减免,本学期天数是95

课外教育活动费

据实减免

校车费

据实减免

校服费

据实申请,据实减免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据实减免(2020年参保缴费金额180元)

四、学生资助申请和审核:

(一)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

申请流程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学期开学初,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学校依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信息审核后发放《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

家长(监护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证明材料:未脱贫:扶贫手册;已脱贫:扶贫办开具的证明和户口簿。

   (已提供过证明材料和户口簿给学校的,无需再次提交)

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低收入家庭

学期开学初,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学校依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信息审核后发放《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

家长(监护人)填写申请表,并在对应位置加盖民政部门章和提供户口簿。

   (已提供过户口簿给学校的,无需再次提交)

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困境儿童(以区民政部门下达信息为准)

学期开学初,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学校依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信息审核后发放《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

家长(监护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烈士子女、孤儿证明、残疾人证和户口簿。

   (已提供过证明材料和户口簿给学校的,无需再次提交)

(二)免费营养午餐

农村家庭

起始年级首次申报的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闵行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补助申请》(附件3)并提供学生户口簿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后将学生户口簿复印原件退还,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区学生资助中心复核后学校留存。

已申报过的学生,学校按要求做好审核。

上学期遗漏学生进行补报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补报人数和金额需和本学期中一起上报,填报在《补助汇总表》最后,并在备注里写明原因。注意天数,审核通过后本学期补发。

 


  最后修改于 2021-09-03 17:06    阅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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